資料變現(Data Monetization)是什麼?

行銷資料科學
4 min readOct 30, 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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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大數據時代,許多公司都希望透過資料來獲利,最近熱門的「資料變現(data monetization)」話題引起不少人注意。過去我們曾提到,擁有大量消費者資料的零售業與金融業,現在等於都坐在資料的寶貴礦脈上,但是如何將這些礦脈裡的珍貴礦產挖掘出來進而「變現」,是這些企業值得正視的議題。

談到「資料變現」,並非是出售消費者資料把它變成白花花的銀子,讓資料貨幣化而已,而是進一步深化資料的潛在利益。慎重提醒一下,如果企業貿然將顧客出售,依照現行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將是公然違法,一旦確認,不但會遭判刑,而且會被消費者求償。因此企業要特別注意。

依據刊載在MIS Quarterly Executive期刊,由學者納賈爾(Najjar)和凱丁德(Kettinger)2013年所著的《資料變現:零售商旅程的課題(Data Monetization: Lessons from a Retailer’s Journey)》一文就指出,一般而言,資料變現係指將具有「無形價值」的資料透過出售而轉換為「實際價值」。而把資料轉換成其它有形利益(例如:供應商資助的廣告和折扣)。

納賈爾和凱丁德以零售業為例,提到將資料變現最直接的方法,就是改善供應鏈方面的績效。例如零售商可以將銷售時點系統(POS)、消費者忠誠度和庫存…等資料,出售給供應商,因為供應商通常對零售商的這些資料有著高度的興趣,他們可以藉此強化庫存管理,進而減少因需求端後方的變化而快速放大的「長鞭效應」。

此外,製造商則可使用零售商的下游資料,來改進產品設計,優化營運並展實績導向的行銷、促銷活動;供應鏈中的銷售資料,則意味著可以更精準預測需求,在某些情況下,還可實現「接單後組裝生產(Assembly to Order)」,如圖1所示。

圖1資料變現概念(繪圖者:王舒憶)

不過,讓供應商參與「資料變現」也有挑戰。出售資料給供應商,可能會抵消可從「資訊不對稱」所獲得的競爭優勢。因此公司及其合作夥伴必須培養信任,以及審慎準備合約,以確保銷售或共享的資料能創造共同的利益。

著名的顧問公司IDC最近針對美國500家企業的研究中發現,2018年已有50%的大型企業透過銷售原始數據資料、分析洞見等資訊提升服務收入。而且,高達84%的企業計畫增加或維持現有的資料即服務(Data as a Service;DaaS)預算。

IDC認為,企業欲實行資料變現(Data Monetization)可參考以下五大準則:

一、 以資料驅動的客戶體驗將成為新商機

為了創造高品質的客戶體驗,背後需要龐大的資料,而這些資料,也將成為數位時代成功的先決條件。

二、智慧化的產品能協助客戶解決問題

多數企業已有能力取得資料,但如何分析與運用至關重要。

三、數位轉型推動跨產業和跨生態系統的資料需求

新創企業與傳統企業正積極地利用資料資產,搶占進入市場與生態體系的機會,以避免被排除在新機會之外。

四、數位轉型促使資料倍數的成長和使用

追求資料變現最主要的原因之一,就是資料已存在於企業本身。隨著資料產品的出現和智慧化設備的使用,資料的數量和價值急遽增加。

五、企業對如何將資料從成本轉換為收益的壓力越來越大

企業CIO對資料變現的成敗至為關鍵,如果沒有IT部門的支持,以及對資料管理的知識、技術與經驗,資料變現的新計劃將難以實現。

參考資料

Najjar & Kettinger_2013_ Data Monetization: Lessons from a Retailer’s Journey. MIS Quarterly Executive, 12(4).

作者:蘇宇暉(台科大管研所博士候選人)、羅凱揚(台科大企管系博士)

繪圖者: 王舒憶(臺灣行銷研究特約設計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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